当发现自己的私人电子邮件内容能通过搜索被公开查阅时,杭州一名律师将提供搜索的公司和电子邮件商告上了法庭,要求两名被告向自己公开赔礼道歉。
此案的原告郭力在2006年8月中旬偶然发现,通过搜索可以找到自己在一个月前发出的一封私人邮件,利用“快照”,竟然还能看到这封邮件所带附件的全文。
郭力随即向公司和电子邮件商反映了这一情况,要求对方删除相关链接和内容。几天后,电子邮件商答复表示,由于公司的邮件器缓存被的搜索程序“非法搜索”,致使郭力的邮件内容能被搜索链接并公开。
此后经郭力多次交涉,这一问题才得以解决。郭力称,公民使用互联网电子邮件的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但电子邮件商没有依法确保邮件的安全,公司又非法对他人的电子邮件内容提供链接。
郭力认为,是电子邮件商和公司的违法行为最终导致自己包含个人隐私信息的电子邮件内容在互联网上被非法公开。因此,他向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在各自的网站首页上连续30天就此事刊登致歉声明,公开赔礼道歉。
目前,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已受理了此案,并将择日开庭。